据微信公众号“内江住房公积金”消息,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1.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升至50万元。
有共同申请人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
对于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可达到72万元。
2. 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变化: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仅考虑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 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调整:
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40%调整至30%,降低了购买二套房的门槛。
4.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与缴存账户余额脱钩:
在符合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征信报告记录近三年内无逾期情形的前提下,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核定将与账户余额脱钩。
5. 代际互助政策的引入:
缴存职工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代际互助。但需注意,相关人员住房公积金需在内江市缴存,且满足一定条件。
6.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放宽:
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内异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取消工作地、户籍地限制,为职工提供了更多便利。
这次政策调整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来说,这项政策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他们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来支持他们的住房购买计划。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内江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请注意,该政策的执行期限为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并确保资金安全,在执行期间个贷率达到85%时,该政策将停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