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及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的通知》。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在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家庭为单位,仅可享受一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机会。
调整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个人可贷款额度的核定办法为:个人可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核定办法中的缴存余额倍数从原来的6倍调整为10倍。同时,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在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6个月至23个月之间的情况下,缴存时间系数为1.0。
在调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要求方面,原贷款政策要求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后的要求为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如果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参与个人可贷款额度计算,缴存时间要求也相应调整。